纠纷处理标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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纠纷处理标准【1.0版本】
【发表时间:2026-10-18】

一、目的

处理玩家与入会商家之间,因小叶紫檀(檀香紫檀)手串类商品产生的材质真伪与是否原汁原味纠纷。

1、验证商家是否材质保真、是否含有禁止工艺。

2、让玩家有投诉渠道,让商家有申辩机会。

3、用公开、留痕、分权的程序,替代"谁嗓门大谁有理"。

二、适用范围

仅适用于入会商家经营的小叶紫檀(檀香紫檀)手串类商品。

原檀会只处理:

1、材质是不是小叶紫檀;

2、是否含有禁止工艺,即胶膜、泡油、烤色、染色、熏色、假金星。

原檀会不处理:

1、商品描述是否完全如实;

2、瑕疵是否披露;

3、擦油、胶补等争议;

4、其他品类纠纷。

注:原檀会不是执法机构,处理限于调解、行业自律、公示、除名、支持维权。

三、受理条件

1、投诉人应为实际购买者,或能证明与交易有直接利害关系。

2、被投诉方应为原檀会入会商家。

投诉内容应属于以下范围:

1、材质不是小叶紫檀;

2、含有胶膜、假金星、泡油、烤色(包含染色、熏色、画色等一切跟人工染色有关的);

3、商家声称"原汁原味",但实际含有上述禁止工艺。

4、投诉人应提供基本证据:订单、支付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商品照片或视频、物流记录等。

5、匿名投诉可受理,但需提供可核验证据;实名投诉优先处理。

6、擦油、胶补、描述不符、瑕疵未披露等,不属于本标准受理范围。

7、原檀会仅提倡商家如实描述,相关争议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或按电商平台规则处理。

四、投诉渠道与时限

投诉渠道:原檀会接待投诉的负责人。

1、事务组收到投诉后,7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,并通知投诉人。

2、受理后,一般应在30日内完成调查与处理;复杂案件可延长,最长不超过60日。

3、投诉人应在交易完成后合理期限内提出,建议不超过90日;超过期限的,原檀会可视情况决定是否受理。

五、受理与调查

1、事务组登记投诉,编号留档。

2、通知被投诉商家,要求其在7日内提交书面说明与证据。

3、商家应配合提供交易记录、聊天记录、发货凭证、同批次商品信息等。

4、事务组可要求投诉人补充证据,也可要求商家寄样或提供同款商品。

5、必要时,事务组可组织匿名购买同款商品,按抽检程序取证。

6、调查过程全程留痕,证据至少保存两年。

六、判定人员与分权

1、事务组负责组织、登记、通知、取证、记录,不单独做最终判定。

2、判定时,随机邀请3名以上同行参与。

同行条件:

1、有实际小叶紫檀经营经验;

2、与投诉人、被投诉商家无亲属、合伙、供货、竞争等关联;

签署公正承诺;

1、同一案件随机抽取,不固定人员。

2、可邀请1-2名檀友协管员见证程序,但不参与专业判定。

3、同行判定意见书面留痕,多数意见为准。

4、争议较大时,送专业机构复检。

5、事务组负责人可参与讨论,但不得一人拍板。

七、判定标准

1、材质不是小叶紫檀 → 严重违规。

2、出现胶膜、假金星、泡油、烤色(一切人工染色) → 严重违规。

3、商家声称"原汁原味",但实际含有上述禁止工艺 → 严重违规。

4、擦油、胶补 → 暂列为待定事项,不纳入本标准判定。原檀会仅提倡商家如实描述,相关争议由交易双方自行协商或按电商平台规则处理。

5、商品描述是否完全如实、瑕疵是否披露 → 不属于原檀会处理范围。

6、投诉不实 → 撤销投诉,必要时公示澄清。

7、无法判定 → 终止处理,说明原因。

八、处理结果

投诉属实,严重违规:

1、立即除名;

2、列入原檀会黑名单,永久拒绝准入;

3、在官网、公众号及合作渠道公示;

4、向相关电商平台举报;

5、支持消费者依法维权,提供证据;

6、情节严重的,支持玩家向市场监管部门举报或报警;

7、如涉及金额较大,协助玩家诉讼。

投诉不实:

1、撤销投诉;

2、必要时公示澄清,恢复商家名誉;

3、恶意投诉、伪造证据的,原檀会可拒绝其后续投诉,并公示。

双方和解:

鼓励协商和解,和解结果可备案,但不免除商家严重违规的行业处理。

九、费用承担

1、纠纷调查取证开支,由原檀会先行垫付。

2、若判定商家违规,全部相关费用由违规商家承担。

3、若判定投诉不实,费用由原檀会承担;恶意投诉除外,可向恶意投诉人追偿。

4、商家拒不承担违规费用的,原檀会可公示并除名。

十、申诉机制

1、商家或投诉人对处理结果不服,可在7日内申诉一次。

2、申诉由事务组组织,另行随机抽取同行合议复核。

3、原判定人员回避。

4、申诉结果公示。

十一、公示与隐私

1、处理结果向社会公示,接受广众监督。

2、公示仅限违规事实与处理结果,不公开身份证号、住址、联系方式等隐私。

3、不进行人身攻击,不泄露无关第三方信息。

4、涉及未成年人、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,可作技术处理。

十二、版本与迭代

本标准为1.0版。后续修改需记录提议、审议、批准、生效时间,并向广众公示。